本报深圳电(记者程胜)粤美雅(000529)今日公告,公司 国有股转让工作已获财政部批准,股权转让手续已于1月22日办理 完毕。 去年1月粤美雅曾经公告,公司国家股股东鹤山市国有资产管 理办公室将其持有的1862万股粤美雅国家股,以每股5.5元的价格 转让给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,时隔一年终于通过。转让 后鹤山国资办仍为最大股东,广东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持股占4.7% ,股权性质仍为国有法人股。